【on.cc東網專訊】《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今年2月8日發布,但周一(14日)才公布消息。該意見指出,要加強涉外和涉港澳台審判工作,其中提到要加強涉台司法工作,並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司法措施。
該意見指出,要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涉黑涉惡、涉槍涉爆、故意殺人、製毒販毒、個人極端等重大惡性犯罪,依法嚴懲電詐、網絡暴力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此外,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嚴懲各類經濟犯罪,加強金融、知識產權、生態環境資源等審判工作,並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和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
意見又指,要加強涉外和涉港澳台審判工作,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和重點地區國際商事審判工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關係中當事人依法約定管轄和選擇適用域外法等司法審判制度、海事審判工作、海外利益司法保護機制,加強僑益司法保護工作、司法領域國際交流合作等。當中還提到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交流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同時加強涉台司法工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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